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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 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发表时间: 2024-01-23 作者: 产品中心

  9月1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14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153件(来电66件,来信87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9件(广州4件,深圳、东莞、清远各2件,汕头、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中山、湛江、茂名、肇庆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51件(占33.3%),噪声37件(占24.2%),其他31件(占20.3%),生态破坏30件(占19.6%),水29件(占19.0%),农业农村18件(占11.8%),固废15件(占9.8%),土壤8件(占52.%),海洋4件(占2.6%),核与辐射3件(占2.0%);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30件,梅州25件,清远17件,深圳14件,湛江8件,惠州、东莞各7件,汕头、茂名各6件,中山、肇庆、云浮各4件,韶关、河源、江门、阳江各3件,珠海、汕尾、潮州、揭阳各2件,佛山1件。

  截至9月10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14批共1795件(来电871件,来信92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150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7批共632件信访案件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277件、阶段性办结153件、未办结202件,责令整改411家,立案处罚117家,立案侦查7宗,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24人,约谈63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7批119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50件、阶段性办结32件、未办结37件,责令整改53家,立案处罚18家,立案侦查1宗,刑事拘留5人,约谈5人。

  群众反映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牛涌港村泰鸿建材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产中有大量粉尘,直接影响距离厂区200米的新联小学等情况。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关部门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环评备案手续、预拌混凝土承包资质以及7辆搅拌车未持有道路运输证从事货物运输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部门依法查封该公司混凝土搅拌设备,及时制止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推进其完成扬尘防治措施整改,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全部覆盖绿网,减少扬尘污染。

  群众向督察组反映,蕉岭县金煜实业公司实施户外喷漆作业产生臭气、噪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以及马蹄墩有一大型沙场造成扬尘污染。蕉岭县迅速组织调查处理,针对运输车辆进出马蹄墩沙场路段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已安排养护公司对路面进行了清扫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对马蹄墩沙场贮存的砂石扬尘问题,当晚便完成绿网全方面覆盖。此外,蕉岭县通过现场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租赁蕉岭县金煜汽车修理厂场地的运营方迅速落实整改工作,建设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对厂区周围环境卫生进行整治。蕉岭县还对问题点位周边潜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全面排查,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

  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反映凤岗镇锦鹏工业园及周边有工厂生产废气直接排放,严重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凤岗镇现场调查发现,工业园内两家化妆用具公司部分生产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增设浸泡槽等生产设备,其中一个企业还擅自变更处理工艺,使用氢氧化钠水溶液进行清理洗涤、使用草酸进行中和。凤岗镇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两家企业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擅自更改生产处理工艺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现场责令其立马停止生产并已立案处理。凤岗镇还将继续加强对该工业园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督察组交办黄圃镇马新工业园区内企业存在使用油性油漆并对旁边的环境造成污染的案件。黄圃镇立即组织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赴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发现广东省佰荣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晾干工序有机废气没有收集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喷漆车间和晾干车间没有密闭。黄圃镇生态环境局已责令涉事企业立马停止喷漆和晾干工序生产活动并制定整改方案,对喷漆和晾干废气进行收集、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整改。9月8日,黄圃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复查时发现,经过初步整改后,该企业已重修废气收集管道。

  群众向督察组反映湛江雷州市龙门镇赤坡村有土砖窑生产红砖、排放黑烟和臭气问题。雷州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当天下午经现场核查督办,立即关停赤坡村砖瓦窑,依法依规清拆部分违法土窑。翌日上午,雷州市主要领导赶赴龙门镇赤坡村,实地了解了非法土窑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与群众交谈了解环保需求,要求严格执行“关闭淘汰一批、技术改造一批、转型发展一批”要求,加强业务指导,鼓励依法依规经营,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探索新型建筑材料可持续发展之路,传承和创新民间传统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