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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发表时间: 2024-01-29 作者: 活性炭吸附设备系列

  依据《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固态废料与化学品污染防治资金的告诉》(江财农〔2022〕46号)和《关于展开江海区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低效管理设备筛选补助资金申报作业的告诉》的相关规定,到11月16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共收到3家企业提交的资金申报材料,经我局对企业的资金申报材料来检查,申报材料均契合补助资金申报要求,拟对3家企业共补助7.1万元。补助规范为:按企业实践改造投资额(指直接用于VOCs低效管理设备晋级改造费用)的50%,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越3.5万元的规范予以补助。

  现将挥发性有机物低效管理设备筛选补助状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作业日,如有贰言,请在公示期间拨打以下监督电话,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