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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达进活性炭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他供货商歹意勾结被罚3600元

发表时间: 2024-02-02 作者: 活性炭吸附设备系列

  8.18日讯,近来山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山西达进活性炭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经了解,山西省财政厅依法对政府收购项目做监督查看,发现在微生物培育设备及厌氧操作设备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1ATP01629(SXTSC-TYLGZFCG2021-512))收购活动中,该企业存在与其他供货商歹意勾结的景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山西省财政厅对该公司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收购金额720,000元千分之五即3,600元的罚款。

  据揭露信息数据显现,山西达进活性炭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某号年代广场某室,法人代表闫某羽,运营规模活性炭、碳资料及其制品的研制、制作、加工(仅限分支机构运营)、出售;活性炭设备的研制、制作(仅限分支机构运营)、出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资料(不含贵稀金属)、建材、木材、包装资料、五金交电、玻璃制品、一般机械设备及配件(不含特定品种设备)、实验室设备、清水设备、汽摩配件、电子科技类产品、饲料、橡胶制品、消防用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的出售;医疗器械运营: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的出售;餐饮办理;企业办理(不含出资及财物办理)咨询;货物运输署理;进出口事务。(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