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除尘设施技术规范

发表时间: 2024-03-25 作者: 米乐体育在线官网入口

  5.1.1卖方应提供详细的设备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商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正常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范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应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6.1.3卖方应保证配合工程设计阶段的技术资料和最终随机交付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如不一致,引起现场修改,则由卖方承担全部技术及商务责任。

  6.1.4卖方提供技术资料电子版格式为:图纸采用AUTOCAD2004的DWG格式;说明书采用WORD2003的DOC格式文件;清单可用EXECL2003的.xls格式的文件。

  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长兴天达新型建材厂项目加气砌块生产线工程,本规范包括本配套除尘器及其它辅助设备的主要技术和相关要求。

  1.2本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及相关工业标准的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同时对国家相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定,一定要满足其要求。

  3.1.14除尘器料斗设置电磁式机械振打器,每次卸灰时进行振打,以清除料斗内壁粘结的粉尘。

  3.1.15每台机组都有一块不锈钢制成的铭牌,且永久性地固定在机组外壁明显处。

  3.1.16除尘器滤袋框架能经受最大的压差及任何也许会出现的负荷,如布袋的张力、滤袋和粉尘的负荷。

  3.2.1卖方提供的除尘器及其辅助设备所需电源为380V三相四线赫兹的交流电源。其设备所需的直流电源或其他等级的交流电源,由卖方提供的配电装置自行解决。

  3.2.4卖方提供设备配套的电动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接线卖方提供的配有电机的除尘器有接地端子并作明显标记。

  3.3.1卖方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满足除尘器设备正常运行监控和安全保护所需的就地控制装置和测量设备,对于询价书中未提及的,却是除尘器运行监视和控制所必需的就地仪控设备卖方也应同样提供。所有仪控测点均标示在系统图及设备外形图上。

  3.3.4除尘器采用就地及程控两种控制方式,除尘器与就地控制箱之间的控制电缆由卖方提供,单线长度按实际数量计,线除尘器脉冲清灰控制采用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可相互转换。自动控制采用定时控制,除尘器清灰时各室依次进行脉冲喷吹清灰。清灰定时控制时间能就地设定或远程设定。

  3.3.6除尘器中的运转设备均设置机械故障检测和报警装置,当任一运转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发出故障信号及就地故障指示,并将故障信号送至操作室内显示,运转设备自动停运。

  3.1.9除尘器的过滤袋能满足在要求入口浓度的情况下,捕捉最小粒径为0.5um的粉尘粒子,排放浓度小于30mg/Nm3。滤袋合理剪裁,减少拼缝,拼接处重叠搭接宽度不小于10mm,每边缝线除尘器滤袋框架采用镀锌冷拔丝材料制作,其强度一定要符合标准,焊接处必须平整,不得有毛刺,整体平整。滤袋框架之间有足够的间隔,以防清灰和运行时,邻近之间的框架相互接触和搭桥。

  3.1.4除尘器本体及支架采用钢结构。其结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除尘器钢结构设计耐压等级为-12000Pa。

  3.1.5壳体加工焊接应密封、坚固、焊缝连续平整。焊条、焊接要求、焊接强度试验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连接件的尺寸配合公差除个别外均要求达到国家公差与配合中规定的10级精度。

  5.2.3卖方负责收尘系统所需的控制管理系统设计与供货(包括检测元件、保护元件、仪表、阀门及附件等)。

  5.2.4动力电源的接口买方负责提供到设备旁,控制电源和控制电缆的接口在卖方提供的电气启动柜和控制箱的就地接线端子排。除尘器与就地控制箱之间的电缆设计由卖方提供,除尘器与就地控制箱之间的控制电缆由卖方供货。

  卖方应提供所有系统设备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

  6.2.1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细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必要的零件图。

  6.2.2系统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系统设备的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维护说明等。

  3.1.6除尘器应设置检修门,检修门的尺寸和数量应满足检修要求。本体应设置检修用的固定平台和爬梯。

  3.1.8除尘器滤料采用覆膜涤纶针刺毡滤料,其材质及持性(诸如过滤效率、容尘量、透气率及阴、耐温性、尺寸稳定性、耐化学浸蚀性、机械性能、粉尘的剥离性以及耐燃性等)符合GB12625-90袋式除尘器滤料及滤袋技术条件和JB/T5917-2006袋式除尘器用滤袋框架技术条件的要求。布袋采用接地线缝合,并与除尘器本体一起接地。

  3.2.2控制柜符合国家有关电气控制柜的制造工艺标准和规范。电控柜设计合理,安全可靠,具有良好的防尘、防水,防腐性能,柜体使用寿命应不低于15年。操作按钮,操作灵活,指示灯明确。就地控制箱的防护等级为IP65。柜内元器件选用国产优质产品。

  3.2.3当电源电压在下列范围内变化时,除尘器所配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3.3.2卖方提供的除尘器必需带有程序控制的PLC控制系统,并包括除尘器的电气启动柜及其附件。

  3.3.3除尘器设备的启停、运行监视、故障报警、联锁保护应能通过买方的PLC实现远程控制。卖方应提供控制策略的详细描述,这些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启停过程、正常工况及异常工况的操作描述、所有设备启停允许条件及联锁保护要求。卖方系统与买方的PLC间交换的输入输出信号包括启停指令、运行信号、就地远方切换状态信号、故障报警等。输入输出信号应符合买方PLC的要求,模拟量采用4~20mA或RTD信号,数字量采用干接点信号,接点容量为220VAC,3A;信号接地统一在买方的PLC机柜侧。从买方PLC输出的开关量信号(DO)均为无源干接点。

  6.1.1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其中配合工程设计阶段的资料,卖方应在技术协议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用于安装、调试、运行维护阶段的正式资料,卖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货前1个月提交。

  6.1.2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5.1.2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5.1.3卖方应提供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生产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列出推荐的3年备品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和价格。

  5.2.1卖方负责除尘器及其辅助设备、部件及管路系统和阀门的设计与供货。设备供货范围为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全部零部件和电控设备,保证该设备能够长期、安全、正常运转,并达到下面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所必须的设备、随机附件、专用维修工具、随机备件(质保期内的备件)。提供设备接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包括除尘器箱体、滤袋、料斗、卸料阀、螺旋输送器、滤袋清灰系统、电气和控制仪表、检修栏杆、爬梯等,与买方的接口以进/出风口为界。

  5.2.5卖方必须为本设备的全套设备完整性和满足技术要求的能力负全部责任。

  5.2.6提供第一次加注的润滑油(卖方应保证所用的润滑油能在中国市场买到)。

  5.2.7预留买方PLC控制系统对该设备的监控通讯接口,并能实现就地和远程控制切换功能。

  5.2.8设备出厂前设备壳体内外表面应涂二层环氧树脂底漆、二层面漆(应与底漆相匹配)。卖方同时应提供一定数量的底漆和面漆供现场补漆用。

  a、除尘器及其辅助设备在设计工况下,其容量的实测值不得小于设计值95%。

  b、除尘器的过滤袋应能满足对其要求的入口浓度的情况下,捕捉最小粒径为0.5μm的粉尘粒子,除尘器排放浓度小于30 mg/Nm3。

  c、除尘器和配套风机在额定工况条件下,距离压缩机机壳外1米处噪音值不大于85 dB(A)。

  3.1.1所有设备应在工厂内组装成整件并预先进行调试试验,并最大限度地使装运部件数量达到最少,以使现场的组装工作量达到最少。

  3.1.2除尘器包括箱体,滤袋,料斗,滤袋清灰系统,支架,电气和控制仪表等。

  3.1.3除尘器除了滤袋、轴承、密封圈及转运部件可能在正常寿命期间更换外,其余材料和部件应在正常情况下运行10年。

  3.1.11滤袋清灰系统采用压缩空气反吹系统。清灰系统模块设计成有周期性地对滤袋进行反吹清洗,每次清灰为滤袋总数的一部分,其余部分能连续工作。

  3.1.12料斗容量以最大粉尘量为依据,为满负荷运行时,以3-5小时的储存量设计。

  3.1.13除尘器料斗的斜面与水平面所成最小夹角为60°。料斗的材料、最小厚度及设计压力应与除尘器本体要求相同。

  电动机额定功率在200KW以下为380V,50Hz,3相,4线线.技术方面的要求